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15 阅读: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助函2023(3)号文》要求,对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给予相应资助政策扶持。请二级学院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并组织落实。
学生工作部
2023.6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1: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资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