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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设立并开展“星级高职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熊晗颖 发布时间:2023-04-13 阅读:次
关于学校设立并开展"星级高职生"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挖掘新兴就业机会,优化学校就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优生推荐"等就业促进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方面的校企合作与校企联动,推动学校就业推荐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并开展"星级高职生"评选。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学校"十四五"规划为契机,认真研判就业形势,结合省内外轨道交通行业发展趋势及常州市"新能源之都"产业定位与发展要求,通过对"星级高职生"的评选认定,强化校企对接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
目标任务
为企业结合自身用人需要选定适合企业持续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提供便利条件。强化学校推荐就业工作品牌的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以学校"星级高职生"评选与宣传为契机强化用人单位与就业岗位开发,为我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选择,进一步提升学校推荐就业率。
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星级高职生"评选小组,学校副校长朱月红任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及副部长、团委书记、两院书记任副组长,在校四年级各班班主任任组员。
责任分工
学生工作部牵头制定"星级高职生"评选工作方案,由在校四年级各班班主任严格参照评选要求推选本班星级学生,两院书记负责统筹并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学生工作部进行复审,报评选小组组长审定。
实施细则
评选机制
星级高职生评定拟定于每年4月份面向四年级高职学生开展,各班评选"学习之星"2名、"双创之星"2名、"精益之星"3名、"技能之星"3名。
评选公示
每年4月中旬下发"星级高职生"评选通知,开展为期1周的评选工作,经初审、复审、评审组长审定后在学校校园网学生工作部专栏公示。
系统宣传
制作学校"星级高职生"宣传专栏,在学校校园网、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开展公示宣传。
预期效果
通过"星级高职生"评定进一步摸排学生的就业需求,精准定位应届毕业生实际需要,通过样本分析了解应届毕业生就业意向。
通过"星级高职生"评定定位毕业生现实就业需求,健全"学校—学院—辅导员—毕业生个人"四格网络的就业推荐工作机制及"一对一"跟踪服务,提升辅导员及班主任的推荐就业工作能力与素养。
通过"星级高职生"评定产生就业推荐连带链接效应,发挥"星级高职生"在就业创业方面起到的榜样引领作用,不仅可以提升学校"懒就业、慢就业"学生的求职积极性与就业意识,更对提升对口专业就业、专业品牌宣传及毕业生企业认可度起到正向推动作用。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5日
校学字〔2023〕 3号 关于学校设立并开展“星级高职生”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