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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10 阅读:次
关于成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94号),全面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教育局财政局分别下发了"关于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做好我校的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人员由学工处、系、团委、党工部、财务处、后勤服务公司部门的同志组成,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学工处全面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其他处室、系负责相关条线事务工作,并承担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
主任:校长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工处处长、团委书记、党工部部长、财务处处长、后勤服务公司经理、系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1.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工作。
2.建立校内勤工助学体系
3.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4.高校系列的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6.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各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7.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管理工作
二、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学工处长
成员:系辅导员、团委干事、学工处、财务处、后服公司各一名
办公室的职责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档案管理工作
2.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并在校内招聘、招聘后的培训、管理
3.奖助学金的发放
4.对享受助学的学生进行追踪、开展思想教育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学校各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为做好各项资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全面实施各项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