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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及表彰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学工处 发布者: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5-09-04 阅读:


为规范学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先进集体

一、先进集体称号与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精神风貌好

(1)班集体建设目标明确,班级成员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每学期有班级建设工作计划;

(2)班级同学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奋发向上,班级风气正;

(3)能认真组织班级教育活动和时事政治学习,学习效果好,有活动记录;

(4)在系考核中,班级学期考核等第在全系名列前茅;

(5)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条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班无严重违纪处分。

2.勤奋学习好

(1)学风端正,课堂纪律好;

(2)作业认真,学习上有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无考试违纪或作弊现象;

(4)绝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率低。

3.文明卫生好

(1)班级卫生(教室、宿舍、包干区)考核良好及以上;

(2)学生在校无抽烟、酗酒行为;

(3)同学间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诚信友善。

4.组织建设好

(1)有一支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扎实、以身作则、团结同学、有威信的班团干部队伍;

(2)有班级管理制度,每周班级日志、班团会课记录齐全;

(3)每月至少召开2次班团干部会议,研究、总结、安排工作,会议有记录,有成效;

(4)及时完成班主任、辅导员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拖拉现象。

5.文体活动好

(1)认真组织班团集体活动,有活动安排与小结;

(2)积极参加校、系开展的各项活动,组织有序。

(二)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团结、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组织制度健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做好青年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帮助青年加强自身修养,班级正气盛行,团员敢于同不良倾向和错误作斗争,对后进同学的帮教转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团员、青年的好评。

(3)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绩突出。

(4)坚持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形式多校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课余生活。

(5)团支部工作考核名列年级前茅,一年中无一名团员因违纪受到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四好宿舍:

(1)清洁卫生好。每天有值日,被褥、日常用品等叠放整齐,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检查月度考核均为一类。

(2)治安纪律好。宿舍内治保安全防范措施好,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作息,不浪费水电,学生无私接电线、点烛照明、燃烧杂物。

(3)爱护公物好。自觉爱护公共财物,门窗、玻璃、灯管、开关、床铺以及其他固定设施完好无损。

(4)文明礼貌好。尊敬老师、宿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经常开展助人为乐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闹纠纷。

二、先进集体评选程序与表彰

1.先进班集体、四好宿舍每学年评选1次,实行申报评比制,下学年初表彰,结合《班主任管理办法》分别授于五星(四星)班级、四好(表扬)宿舍称号。各系部申报的先进集体不超过系部班总数的20%,其中五星班级不超过10%;四好宿舍不超过10%。

2.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1次,实行申报评比制,每年五月评比,艺术节表彰,结合《团支部考核办法》分别授于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称号。各系部申报的数不超过系部班总数的20%,其中红旗团支部不超过10%。

3.先进集体在系先进集体评比的基础上进行,由系推荐并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先进集体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作为上一级先进的推荐依据。


第二部分  先进个人

一、先进称号及评比条件

1.三好学生、三创学生

(1) 思想品德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地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操行评定优秀。

(2)刻苦学习,学年内课程(体育除外,下同)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等第课程均为良好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者,课程平均成绩可在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 等第课程均为良好及以上。中职在此要求上各降5分,等第课程均为良好及以上。

(3)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体育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

(1)能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完成出色。

(2)思想素质高,模范榜样好,有团结协作精神,为维护班级和学校荣誉做出突出贡献。

(3)热心社会工作,关心集体,敢于同一切不良倾向和错误作斗争。

(4)刻苦学习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等第课程在良好及以上。

3. 单项先进个人

根据学生的特长,学校设立学习优秀奖、文体优秀奖、劳动卫生奖、遵章守纪奖、学习进步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长、优秀社员、优秀毕业生等单项先进个人。

评选基本条件为:

(1)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上积极上进;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

(4)积极参加班级、系部、学校的各项活动;

(5)德育考评成绩良好以上。

(6)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评选专项条件

(1)社会工作优秀奖(限学生干部):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原则性强。

(2)学习优秀奖: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在本班名列前茅。

(3)文体优秀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4)遵章守纪奖: 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三自管理。

(5)劳动卫生奖: 积极参加包干区、教室、宿舍卫生打扫,有责任心。

(6)学习进步奖: 上课认真,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显著进步。

(7)优秀团员: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 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好。

(8)优秀团干部: 工作积极肯干,勇于开创团工作的新局面。

(9)优秀社长:任职期间为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受到广大同学的好评。

(10)优秀社员:严格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在社团活动中,积极努力。

(11)优秀毕业生: 在学期间每年均荣获综合奖或单项奖,且至少被评过2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在顶岗实习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

学习优秀奖、文体优秀奖、劳动卫生奖、遵章守纪奖、学习进步奖先进由班级在学年的第一学期评比,每班级每项可评1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长、优秀社员由团委组织,随先进团支部一起评比,优秀团员、优秀社员每个不超过总人数的8%;优秀团干部、优秀社长分别不超过支部(社团)总数的20%;优秀毕业生在毕业当学期由学工处组织评比。

二、先进个人评比程序

单项先进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三创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评选,在系评比的基础上进行。其基本程序为:新学年初在学生自我小结与德育测评的基础上,由班级民主评议,班委、团支部讨论通过,班主任签署意见,系推荐,被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要听取所在系团委、学生会的意见;校团委、学生会、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社团主要负责人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要同时听取所在班级和系的意见。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