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学工 发布者:学工 发布时间:2015-09-01 阅读: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整齐、清洁、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遵章守纪、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江苏省教委"校园、餐厅、教室、学生宿舍"四项管理规则及学生管理规范,特制订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领导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学工处长、各系(部)书记、学工处生活指导老师担任; 委员由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学生会治保部、女生部干部组成。

管理标准

新生入校时,由学工处编制各宿舍成员名单、安排床位。并指定1号床成员担任临时寝室长。寝室长的确定与班干部改选时一并进行。

学生宿舍管理室根据学工处安排,建立考核台帐、集体宿舍成员居住花名册。

寝室长、值周生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见附件一)。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范(见附件二)和宿舍整齐清洁卫生要求(见附件三)。

宿舍检查制度

   宿舍检查包括清洁整齐卫生检查和纪律检查,各项检查应做好记录,并按标准进行考核。整齐清洁卫生检查结果每月总评,其成绩纳入宿舍考评;纪律检查纳入个人操行考核和班级考核。

整齐清洁卫生检查:

(1)宿舍管理员每日检查各宿舍。

(2)学工处每周抽查宿舍各一次。

(3)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每周不定期检查本系(部)学生宿舍一次。

(4)值班人员每晚抽查宿舍。

纪律检查:

学生干部每日检查所分管楼层学生夜间归宿情况及其它违纪情况(如带饭回宿舍、抽烟、喝酒、打架、赌博、起哄、乱泼水、乱倒垃圾、抛洒杂物、私接电源及影响他人午休夜寝等)。

值班人员和宿舍管理员经常巡视检查。

宿舍奖励办法

为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强化竞争,由学工处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分别评定一、二、三类及0类宿舍。

1、奖励等级和标准:

达到一类宿舍(即每次检查宿舍整齐清洁卫生均能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做到),其班主任月度考核加0、5分。

达到二类宿舍(即宿舍整齐清洁卫生能基本按标准和要求做到),其班主任月度考核不加分。

达到三类宿舍(即宿舍整齐清洁卫生要求中第三1——5条、12条、17条能基本做到),其其班主任月度考核扣0、5分。

达到0类宿舍(即宿舍整齐清洁卫生未做到基本按标准和要求),其其班主任月度考核扣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评比降等级;

公共设施损坏后或遗失未及时办理维修和赔偿手续。

拒绝学生干部检查宿舍或在规定检查期间宿舍有人睡觉或打牌。

个人贵重物品乱放,封闭时间滞留或宿舍开无人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评比得奖;

宿舍整齐清洁卫生检查(含抽查)有一次不合格。

宿舍整齐清洁卫生检查记录本有涂改或撕毁(补发、换新应交工本费5元)。

对检查宿舍的人员不礼貌或有哄闹行为。

故意损坏公物(含踢门造成门锁损坏)。

有烟头、酒瓶、炉具及点蜡烛、私接电线、焚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打架、赌博等。

门前走廊上有人为造成的积水、垃圾或有人乱扔杂物、乱泼水、随地小便等。

宿舍成员随意留外来人员住宿或未经允许在校外住宿。

处罚办法

宿舍成员有违纪行为,除按本文第四条的2、3款执行外,还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整齐清洁卫生差、影响集体荣誉、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宿舍管理员住宿安排的学生,学工处应令其住招待所(住宿费用自理),直至该生有改正决心并写出申请,经学工处同意后方可回集体宿舍居住。

曾被评为"四好"宿舍,如出现二次不得奖,则取消"四好"宿舍的称号。

其他

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执行。

             

附件(一)

宿舍寝室长、值周生职责

寝室长职责:

负责安排室内成员值周工作,每学期开学时填写值周表,抄至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室。

负责本室公共设施和物品的签收、保管工作,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落实到个人予以赔偿。

发现本室成员夜不归宿或留他人住宿,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及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宿舍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宿舍室规,教育大家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规则》,带领本室成员争创"四好"宿舍(即清洁卫生好、治安纪律好、爱护公物好、文明礼貌好)。

每周组织一次大扫除,彻底清除床角、床下积尘,擦净门窗玻璃,掸尽蛛网。

值周生职责

负责宿舍卫生的打扫工作,每天上、下午上课前均要整理一次。

督促本室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负责关门关窗、关灯、关水。

发现宿舍内有人违章违纪,应予批评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应报告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或校值班人员。


附件(二)

学生宿舍管理规范

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统一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并做到接受检查、文明住宿、服从管理。检查人员到宿舍时,学生应主动起立。

每室设室长一人,负责处理本寝室的内务卫生和集体生活的管理。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在休息期间内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吹、拉、弹、唱,不大声喧哗,不妨碍他人休息。

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不准在宿舍区玩篮球、足球、排球、哑铃,除节假休息日外,不准打扑克。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私换灯泡,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种炉具,严禁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点蚊香及燃烧废物。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不乱张贴字画,不准乱涂乱刻,不准在墙上乱钉钉子,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在走廊上或向楼下泼水、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随地小便。

学生不准将饭菜带进宿舍。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宿舍内的设施和公物不得任意挪动和调换,如有丢失或损坏就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办理赔偿、报修手续。

学生不准私自在校外住宿,节假日外出探亲访友不在宿舍住宿者,需到各系(部)登记请假。

学生不得擅自留客在宿舍住宿,男女学生严禁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学生在上午上课期间及晚自修期间未经各系(部)辅导员同意不准进入或滞留在宿舍。

学生贵重物品要保管好,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附件(三)

宿舍整齐清洁卫生要求

被子:四方四正,离床沿10公分,离床头20公分,坐北向南。

枕头:与被子平齐,放在床角(枕头下可适当放洗换衣服,但应叠放整齐)。

床单:平整、无杂物,不准在床铺上放置包、箱等,不准挂床围帘。

蚊帐:挂放高低一致,用帐钩挂好,角度统一。每年五月一日挂蚊帐,十月一日统一卸蚊帐(帐竿统一捆好置于墙角)。

床下:每人床下限放3双鞋,2只纸箱,上铺放左,下铺放右。鞋跟向外,离床沿10公分,纸箱在内侧整齐排放。

毛巾:叠成两折,四角相对,挂在指定的晾毛巾杆上。

茶缸:排放在桌子上或放在壁柜里,牙刷头和牙膏统一向左,缸把向右放置,保持清洁。

脸盆:放置在脸盆架上,保持清洁。

热水瓶:靠墙放置成一条线,手把向外。

肥皂盒及洗发用品等:放置在桌台上或壁柜里。

清洁工具:扫帚畚箕放在门后,畚箕内无垃圾。

地面:拖扫干净,无垃圾,无痰迹,无积水。

玻璃明亮无灰尘,门窗栏(台)上无晾晒物。

桌、凳橱柜擦干净,桌上、橱、柜内物品放置整齐(桌子靠墙横放,凳子置于桌下)。

室内各角落无积尘和蛛网,床腿后,柜下等卫生死角清扫干净,灯具干净无灰尘。

墙壁、天花板无刻、画、写、贴痕迹、无球印、脚印等污迹,不钉钉子,墙壁、床头不挂衣物。

门前走廊上不准放杂物,不乱接绳索,无人为造成的积水,无垃圾。

寒暑假期间宿舍内物品放置要离地、离窗、离门,关闭电灯,关锁门窗,并张贴封条。室内不放易腐蚀霉变物品,扫帚、畚箕等卫生用具清洗干净,热水瓶内水倒干净。